法治廉政视窗黑龙江讯(朱善永 修彦兰)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至关重要。家长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他们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再犯罪,4月14日,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向一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忙于生计,监护意识淡薄,未认真履行监护责任,致使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最终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为督促、引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主动有效履行监护职责,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家庭监护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责令其认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督促令下发后,家长深刻反思自己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长期教育监管不到位,对孩子的生活、交友情况、日常行踪不了解、不关心等问题,认真落实了《督促监护令》内容,涉罪未成年人在考验期内表现良好,考验期满后,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并依法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侦查人员、指定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参加宣告。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是其中的有机组成和有益补充。它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要求和方式方法,并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在下一步工作中,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办案中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进一步完善“督促监护令”制度,切实推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等问题的解决,强化家庭保护意识,深入推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