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疫情封控,我一次都没有去过咱法院,没想到你们把案款送来了,疫情期间经营困难,这笔钱对我们来说太及时了。谢谢赵法官,实在太感谢你们了!”民权某实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马某接过睢县法院董店法庭赵长永法官送来的调解款,感激地说。
审调结合
民权某实业公司常年为睢县某鞋业公司提供货物,但其中一笔货款一直未支付。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诉至董店法庭。董店法庭赵长永法官承办该案件后,通过电子送达向鞋业公司发送了手续。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可以一判了之,但考虑到鞋业公司在判决之后若仍拒不履行,实业公司还要申请强制执行,企业因为疫情正值用钱之际,长时间的诉讼过程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且双方是长期合作的伙伴,具有调解基础,赵长永联系原、被告进行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鞋业公司一次性给付货款3万元。8月18日,鞋业公司将3万元现金交至董店法庭。
防疫卡点送案款
考虑到民权疫情封控,实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不来封控区域。为早日让当事人拿到款项,赵长永当即决定将款项送至睢民疫情防控卡点处,并在卡点办理领款手续,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在疫情防控期间,董店法庭始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努力克服疫情期间的各种困难,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真正做到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共同推进,守护公平正义“不掉线”。
(宋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