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廉政视窗黑龙江讯(朱善永 修彦兰)为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主动将检察权置身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增强办案的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4月24日下午,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对程某某故意伤害案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展公开听证。会议邀请了社区代表、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判人员、被害人家属参会。因疫情防控需要,被告人程某某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由案件承办人对本案的案件事实、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依据及拟处理意见进行了充分阐述,被告人程某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向法院出具了有期徒刑8个月的量刑建议,庭审过程中,程某某真诚悔罪,4月26日羁押将满8个月,如对其继续羁押将超过可能判处的刑罚,拟向诺敏河人民法院发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与会代表经充分讨论后分别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本次听证会是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通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既有助于增强司法办案的公开透明度,又有利于促进矛盾化解,传递司法温情,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